1、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预计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时间留意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2)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 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3、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 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 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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