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
2020 年11 月23 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
的通知》,标志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正式进入了备考从业准备阶段 。
执业范围
1. 除100 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 除250 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单体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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