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 年9 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各地考点不得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或个人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但在2007 年上半年一级B 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 年上半年一级B 考试,仅限报考2007 年3 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其他考生报考无任何条件限制,也可跨级别报考。

报名时间

PETS: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 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报名时间及方式请参见各省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通知。

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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