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
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 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
③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④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⑤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免试条件
于2003 年12 月31 日前, 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①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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