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但各省份会有其他要求, 如:上海: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江苏、河北: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5年;或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浙江:取得非工程类

报名二级建造师需要提交的资料

报考资料(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4. 本人近照1 寸同底免冠照片2 张,2 寸同底免冠照片1 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5. 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6. 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7. 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

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

全国各个地区的合格分数不一样,应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 息为主。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总分的 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 分~ 60 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 分~ 72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考试省份和科目的不同而视情况而定合格分数。以广东省2021 年度二建合格标准为例,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5

二级建造师从业方向

二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 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 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1、注册建造师的职业范围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

二级建造师专业选择及考试涉及内容

1、市政工程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水处理场站工程、城市管道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2、公路工程公路施工(路基、路面、桥涵、隧道)3、机电工程机电工程常用材料、机电工程专业技术、安装技术、建筑机电施工技术 (管道、电气、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 ;4、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技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与保温、装饰装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介绍

(1)考试简介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

二级建造师年审年检

1、证书年检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 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 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 小时, 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 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2、证书年审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3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免考条件

另外,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或取得1 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与科目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由各省自行安排,从各省发布最新通知判断,二级建造师每年考试时间为5 月下旬~6 月上旬,考试安排实行“一天考三科”或“两天考三科”的模式:安排一天考三科省份地区:江苏(南京、省直考区新增机考)、浙江、安徽、海南、重庆、陕西、云南(机考)、福建(机考)、浙江、吉林、广东、河北、北京、山西、河北、上海、河南地区两天考三科具体考试安排( 新疆、江苏(笔试地区)、湖北、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