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证书年检已于2019 年7 月31 日宣布取消,持证人在除完成每年的证书登记外,还需进行继续教育。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作为人社部公布的水平评价类国家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和管理参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持证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自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

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

1、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2、培训主要内容可包括政策法规、银行业务与职业操守等方面;

3、专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体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自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个周期内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

90 学时中:

(一) 通过银行业监管部门、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地银行业协(学、公)会、金融机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合格教育培训机构完成的网络或面授教育培训不低于30 学时;

(二) 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不低于60 学时,包括:

1、定期阅读、学习财经类报刊、书籍、报考等;参加金融类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如银行业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卷等活动;从事金融类相关工作;

2、参加并通过全国金融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在国内统一刊号(CN) 的经济、金融类期刊上发表论文;

4、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公开出版金融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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