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3 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 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

为了落实新《基金法》, 2015 年 1 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 发了《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通知》( 财税〔2015〕20 号) ,明确了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 员资格考试的收费项目,自此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正式从证券业协 会移交到基金业协会。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中国基金协会统一 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 获得相应基金从业资格,由中国基金协会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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