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合格标准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试卷满分为140 分, 合格分数即:

140*60%=84 分(具体情况以当地考试单位通知为准)

(2)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的2 个月内公布

(3)证书申领

合格证书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3-4 个月开始陆续发放;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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